什么是无责任担保人无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

03-16

您好,无责担保人是指在担保活动中,只承担担保义务,而不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。换句话说,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,无责担保人将承担起代为履行的责任,但无需承担债务人的其他连带责任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在下列情形下担保人无责:
1、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,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;
2、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,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;
3、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,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;
4、超过保证期间的。
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,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,保证责任免除。
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,保证责任免除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九十三条
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,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
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,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
第六百九十八条
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,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,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,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担保人无责的情况为: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申请仲裁或者提起仲裁,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,则保证人不再承担其保证责任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九十三条
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,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
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,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
第六百八十六条
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。
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在下列情形下担保人无责:
1、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,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;
2、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,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;
3、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,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;
4、超过保证期间的。
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,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,保证责任免除。
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,保证责任免除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九十三条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若问题紧急,可以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。

上一篇:惠州脱逃罪请一个律师需要多少钱 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潍坊律师 浦江律师 醴陵市律师 济南律师 大同律师 长春律师 云浮律师 广安律师 贵阳律师 重庆律师 西宁律师 龙泉律师 修水律师 上饶德兴市律师 苏州吴江区律师 苏州吴中区律师 雷州市律师 耒阳市律师 天门市律师 青岛市北区律师 广州越秀区律师 泰兴市律师 长垣市律师 横州市律师 宜春律师 武汉律师 九江律师 襄阳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南阳律师